4)型式检验试件不得采用经过预拉的试件。
3、钢筋连接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,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工艺检验,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进行钢筋直螺纹连接操作。
2)接头型式检验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对每种类型、级别、规格、材料、工艺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,型式检验试件不应少于12个;其中钢筋母材拉伸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个,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3个,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,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;
(2)全部试件的钢筋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;
(3)接头试件应按本规程*6.3节的要求进行安装
(3)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:是先将钢筋接头纵、横肋剥切处理,使钢筋滚丝前的柱体直径达到同一尺寸,然后滚压成型。它集剥肋、滚压于一体,成型螺纹精度高,滚丝轮寿命长,是目前直螺纹套筒连接的主流技术。
(2)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的框架的梁端,柱端箍筋加密区,当无法避开时,应采用ⅡⅠ级接头,且接头率不应大于50%;
(3)受拉应力较小的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,接头率可以不受限制;
(4)对直接承受动荷载的结构构件,接头率不应大于50%。